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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粉,肉骨粉生产要求

骨粉、肉骨粉属于动物源性饲料,所谓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品为原料,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目前市场生产加工的主要有肉粉、肉骨粉、鱼粉、血粉、血浆粉、血
清粉、羽毛粉、水解毛发蛋白粉、皮革蛋白粉、乳清粉、骨粉、动物油渣等。

动物源性饲料的安全卫生,不仅关系到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牛羊生产和人体
健康。疯牛病和痒病就是由于反刍动物食用动物源性饲料所致。所以,要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范疯牛病等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如何提高骨粉、肉骨粉产品质量规范加工生产工艺。

1对加工生产的基本要求
1.1一些动物性原料本身(如畜禽的脏器),带有某些病菌或极易感染病菌。因此,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2畜禽屠宰加工的下脚料或废弃物常常黏附着沙土和其他杂物,为保证饲料质量和加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必须进行清洗,去除杂物。
1.3畜禽的肉骨在温度较高的条件下保存时间短(如畜禽的脏器在气温高的情况下,几小时就会
变质腐臭),因此应及时加工处理.
1.4这些原料含水量一般都很高,不易储存,也不宜直接用作饲料原料,必须进行脱水和干操。
1.5含油脂高的饲料易氧化变质,故生产肉骨粉时需要进行脱脂。
1.6由于动物的角质、皮的分子结构中多肽链间形成的二硫链紧密坚实,直接用作饲料,动物难以消化吸收,需将角、蹄爪、毛等角蛋白和皮革蛋白进行水解,然后再浓缩干操(或进行膨化处理)。另外,废弃的次皮和制革废液都含有毒素铬,应将原料退狱和水解,回收格盐,以去除原料中的铬毒素。
1.7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刺激性或难闻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硫化氢、硫醇、二甲硫、胺、醛
及苯酚等有机化合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生产工艺过程中必须配置适宜的气体排放净化处
理设施,使排放的气体混合物所含有害成分浓度降低到国家环保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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